延边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细则

延边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团体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捐赠图书一旦入藏,所有权归延边大学图书馆,对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图书馆有权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为了更好地开展图书捐赠接收工作,特制定《延边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细则》。具体如下:

一、入藏原则

1. 所赠书籍仅限纸本图书,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

2. 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适合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阅读;

3. 内容积极向上,不存在政治、法律和反科学问题;

4. 图书完好,书内没有划线、注记、眉批(若为国內外孤本、罕见图书或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二、捐赠管理

1. 捐赠图书者需登记捐赠者姓名、捐赠日期、图书的名称、编著者等信息;

2. 收到捐赠图书后,图书馆将依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加工,编入图书馆馆藏书目数据库。

3. 图书馆不定期在主页公布捐赠书目与捐赠人名单,予以宣传和方便读者使用;

4. 受赠的图书,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延边大学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亦可根据情况进行剔旧。

三、捐赠方式

1.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科技图书馆1楼总台,或社科图书馆2楼文献资源建设部。

2. 外地捐赠者可按以下方式邮寄: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收件人:延边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邮政编码:133002

电话:2733271

3. 大批捐赠或珍贵捐赠,可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73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