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细则

延边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为了更好地开展图书捐赠工作,特制定《延边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细则》。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捐赠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适合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阅读;

2. 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 内容积极向上,不存在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问题;

4. 延大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延大人文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馆藏地,供读者使用。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拒绝接收: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 非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 破损图书;

4. 其它不符合本馆收藏范围的图书。

三、延边大学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管理规定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3.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且复本多的捐赠图书,可转赠给本校师生或其他机构;

4. 捐赠图书一旦入藏,所有权归延边大学图书馆,由于馆藏范围和收藏标准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取舍。

四、联系方式

1. 捐赠者可将图书送到延边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2. 外地捐赠者可按以下地址邮寄: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3271